辽宁省废止508宗采矿权,2019年将继续缩减800个!
2019年1月14日,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去年底,辽宁省已公告废止采矿权508宗,圆满完成了矿业权控增减存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目标。
去年10月,辽宁省开展矿业权控增减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到2022年底结束,彻底解决非煤矿山“多、小、散”等突出问题,严格新建非煤矿山准入,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存量。到2018年底,全省非煤矿山缩减500个左右,2020年底继续缩减800个左右,到2022年底再缩减300个左右,基本实现矿山数量减半的总目标。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按照时间节点,将采矿权控增减存任务分解到各市。同时,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注销过期矿权政策,集中开展了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自2018年10月开始到2018年12月31日,全省已公告废止了508宗采矿权,其中省级发证的117宗,市级发证的84宗,县级发证的307宗。
为保护生态环境,解决非煤矿山经营质量较差等突出问题,目前各地纷纷采取政策和手段限制采矿权的数量,规范采矿权的审批环节,对采矿业的准入要求更为严格。但对于砂石行业而言,采矿权是开展一切砂石骨料资源开采工作的重要前提,采矿权数量的减少意味着一部分砂石企业或将转变经营方式,更有可能面临关停等问题。所以,建设“绿色矿山”势在必行,相关企业应积极响应政府要求,转变落后的经营方式,向绿色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