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地出台政策、规划保障砂石供应
国内多地出台政策、规划保障砂石供应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环保力度加大,各地对河砂等天然资源限采或禁采,污染、非法砂石企业关停,砂石出现供需失衡。砂石短缺,价格高涨,诱发非法采砂抬头,劣质砂石、海砂滥用,对建筑工程进度及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如何保障砂石供应,开采河砂、合法砂石矿山企业不停产?——各地不同的措施均是为了保障砂石供应,提高砂石产量,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石。
河北、天津为了保障砂石供应,对符合要求的砂石企业冬季采暖季可以不停产。
河北重点项目的砂石料场可不停产,确保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加强2018-2019年秋冬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重点项目配套的砂石料场、商品砼企业,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要求、扬尘治理设施健全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轮换生产等减排措施,确保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防止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
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控体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和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天津砂石企业满足这些条件可不停产
近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在采暖季(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对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不搞“一刀切”。在资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且稳定达标排放的可不予限产。
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或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湖北保障砂石供给,鼓励砂石矿山整合,集中、规模开采
湖北省为保障砂石供应,要求加快砂石矿山审批,提高砂石供应。
近期,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障建筑石料有效供应,加快拟设矿业权投放力度,积极推进建筑石料采矿权依法生产、开展整合,实施集中开采、规模开采,鼓励现有合法矿山对尾矿、废渣进行综合利用。
委托下放砂石等审批权限。将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委托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人民政府实施,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及市、县两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下放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继续压减砂石等审批时限。土地、矿产等省级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6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矿业权审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分别在12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办结;地质灾害治理资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年底前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基础好的地方对部分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
精简优化砂石等审批流程。取消对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用途及供地方式的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在供地环节审核。省国土资源厅不再审查土地出让公告,不再单独受理矿业权转让审批,将矿业权转让与变更合并办理。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调查评价、土地勘测实行“多评合一”,一次评估,共享使用。
水利部、交通运输和沿江各省加强河道疏浚采砂,提高砂石供应。
利用航道疏浚弃砂,成为长江各省保障砂石共识措施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签署《共抓长江保护力推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在长江疏浚采砂试点领域加强合作,并与部分省份联合开展了长江太平口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和长江九江航道维护性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
小砂石成“大难题”——中央和各地政府想方设法保障砂石供应,出台多种政策、规划提高砂石产量,但是为了保护环境,各地政府对砂石放开生产的条件要求非常严格,彻底、全面解决砂石供应问题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目前砂石短缺、价高问题已经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相信随着一系列政策和砂石人不懈的努力,砂石供需关系一定会迎来突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中坚力量!